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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晋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9-27

各系: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第二批)的通知》(晋财教〔2021〕50号)、《晋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院字〔20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学生。

二、评审要求

1、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组依据晋中学院《学生手册》中《晋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违反评审程序的班级,一经查实,将依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须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系公章),由系出具该类学生的资格审查情况证明,并在系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备注栏进行重点标注。

3、各系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切实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严禁“平均分配” “轮流坐庄”等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不得擅自扩大资助面并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材料报送要求

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份及个人材料(1500字左右)以书面版形式上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科,书面版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并在所在系公示3日无异议后于10月11日之前报学生工作部资助科(电子版发邮箱jzxyxsczzk@163.com。

附件: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