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资助[2020]9号
各系:
2020-2021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于本周起开始进行。请各系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宣传政策、明确要求、指导学生下载及填写表格。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我院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它能有效提高各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的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系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本系学生宣传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力争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认定工作的重大意义,知晓政策,熟悉认定工作的程序。
二、申请对象:在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且自愿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学生。三、申请方式:请同学们到晋中学院资助工作页面(http://stu.jzxy.edu.cn/zzgz.htm)查找下载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在规定位置签字,提交班级、系评议并签字(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为班级辅导员,系学生资助工作组组长为系书记,同时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情况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各系核对,复印件由各系存档备查。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申请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认定标准及程序:在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由班级、辅导员、系、学校共同参与、逐次评选认定。认定人数不超各系总人数的40%。
五、认定结果应用:认定工作结束后,认定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西),作为获得我院各类资助的基础评选条件。
六、认定结束时间:请各系于9月16日前完成2020-2021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
七、相关注意事项:
1.各系做好贫困生认定的宣传工作,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系应加大宣传、做好动员,向学生讲清楚评定、公示等相关政策和做法,避免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怕丢面子” “嫌麻烦”而不愿申请认定的情况。
4.在本学年内,学院将不再进行贫困生认定工作,如有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维持在校生活的,学生本人应先报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讨论,并由学生本人出具相关佐证材料,班级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评议确认后,作出书面意见报送各系,经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评议确认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经学生工作部(处)添加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西)中。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依据。
如有其它不明事宜,可向晋中学院学生处资助科咨询
学生工作部
(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